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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呼吁拓展多元化退出渠道 促进一级市场投资再循环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李明珠  发布时间:2024-07-09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创投十七条”),在业内掀起较为广泛的讨论。其中围绕“募投管退”全链条提出的十七条具体举措中,第五部分从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创投十七条”),在业内掀起较为广泛的讨论。其中围绕“募投管退”全链条提出的十七条具体举措中,第五部分从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政策两方面,对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作出安排。

  有受访机构坦言,退出是创投资本“募投管退”的重要一环,甚至可以说是最核心的环节。创投机构如果没有优秀的退出业绩,就无法给有限合伙人(LP)创造回报,LP也不会成为“耐心资本”去支持创业公司的发展,并提供源头活水。

  然而,受近年来境内外首次公开募股(IPO)放缓、退出渠道单一等因素影响,“退出难”问题更加突出,尤其是对一级市场的投资再循环带来非常大的挑战。针对这一困境,“创投十七条”中明确提及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充分发挥沪深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北交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及其“专精特新”专板功能,拓宽并购重组退出渠道。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建立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提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北交所)发行审核质效。落实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畅通外币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渠道。

  LP投顾创始人国立波表示,退出是创投行业面临的最大痛点和难点。IPO虽然不是创投最大的退出通道,却是收益最高的退出通道。稳定而有预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对于创投的发展至关重要,从历史角度来看,中国创投行业发展得益于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创投通过二级市场退出,对于创投行业形成闭环至关重要。

  从优化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政策来看,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探索,拓宽创投机构多元化退出渠道,除了传统的IPO退出、并购退出外,证监会也在积极推动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等。

  国内IPO市场阶段性遇冷使并购成为退出的关注重点。清科研究中心披露的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3946笔退出案例,其中回购、转让及并购交易案例数量均实现同比增长,预计2024年并购退出将成为VC/PE机构主流的退出路径之一。

  近日深化科创板改革的八条措施推出,进一步突出科创板“硬科技”特色,政策鼓励通过并购重组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截至目前,已有部分科创板集成电路行业公司积极开展产业并购整合。6月21日,芯联集成披露重组预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未盈利资产芯联越州剩余72.33%股权。6月23日,纳芯微披露收购公告,以现金方式收购矽睿科技直接持有的麦歌恩79.31%股份,收购对价约8亿元。

  此外,有深圳头部创投机构建议,监管层应该进一步推动并购重组的发展,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优化重组上市监管要求,在并购重组的资金支持上,出台定向可转债、并购专项债等资金配套规则,允许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定向可转债、专项并购债等方式进行并购重组,为企业发展并购提供更多融资选择。

  在多元化退出方面,也有来自江浙地区的早期投资机构建议,从政策上鼓励和支持并购市场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和优化并购交易流程,提高并购作为退出渠道的效率和吸引力。此外,还要推动S基金市场发展:通过政策激励和市场机制建设,推动S基金的发展,为VC/PE机构提供更多的流动性解决方案。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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