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三板协议转让引入涨跌幅限制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7-03-27
3月25日,全国股转公司对协议转让设置了涨跌幅限制。在宁波水表等乌龙指事件频发的背景下,监管机构对新三板交易方式进一步完善。
股转公司表示,为防范异常价格申报和投资者误操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决定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设置报价限制。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超出该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新规于3月27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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