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更多>
聚焦新闻
×
新闻 > 时讯 > 时政

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发布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9-06-24

摘要:  在6月21日举行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为配合科创板的顺利推出,完善资本市场融券机制,规范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下简称“出借业务”)的行为,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

  在6月21日举行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为配合科创板的顺利推出,完善资本市场融券机制,规范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下简称“出借业务”)的行为,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共十八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基本原则以及业务参与各方的主体责任;二是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定义和性质;三是规定具体的产品类型及投资比例,强化流动性风险管控,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信用风险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四是明确相关估值核算、信息披露、法律文件等方面的要求。

  《指引》显示,基金参与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证监会下一步将依法加强对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监管,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上一篇:炒作加密数字货币须谨慎

下一篇:何阳:证券机构应强化科技领域应急管理

分享到: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图片及内容版权仅归原所有者所有。如对该内容主张权益请来函或邮件告之,本网将迅速采取措施,否则与之相关的纠纷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文章

评论框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客服电话:010-57135130 传真:010-57135130 邮箱:mrcxnews@163.com

本站郑重声明:每日财讯网所发布的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不对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负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Copyright Up to 2022 mrcx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71131号 【京ICP备16069224号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