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来源:交易所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7-08-07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 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3 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深圳新星”,股票代码为 “603978”。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 格为 29.93 元/股。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为 29.93 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17 年 7 月 26日(T 日,申购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年 7 月 28 日(T+2 日)公告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17 年 7 月 25 日(周二)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已 刊登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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