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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互联网最赚钱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7-01-11

摘要:  “互联网创造新的营业模式,这种模式下,未来比现在更重要,轻资产比重资产更重要。”昨天,北京大学教授、文化部-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陈少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文化+互联网才是...

  “互联网创造新的营业模式,这种模式下,未来比现在更重要,轻资产比重资产更重要。”昨天,北京大学教授、文化部-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陈少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文化+互联网才是最赚钱的模式。

  由重资产模式向轻资产模式转化是未来商业模式发展的主流方向,在昨天的“晓峰文化沙龙”上,陈少峰谈到,目前,BAT的总市值超过中国最好100家房地产公司的市值综合,腾讯1.6万亿的市值超过中国36家旅游上市公司的总和,尤其是对文化产业而言,具有体验性、观赏性、实用性相结合的复合商业模式才是最佳商业模式。

陈少峰介绍,现在有两个大的趋势,一个互联网文化产业,一个文化旅游,互联网基本上能涵盖文化旅游,整个产业的结构跟传统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我们思考互联网文化产业之前,首先要思考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互联网+,是你先精通互联网,首先应该像互联网人一样思考互联网需要什么样的阅读,而不是你想怎么样把报纸弄到互联网上。换句话说,你要把报纸抛在一边,将思考问题变成互联网上的新闻出版。这是第一个角度,必须要成为互联网的达人。”陈少峰表示。

  互联网的思维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极致、口碑、专注,互联网思维是利用互联网创造新商业模式的思维。比如,互联网文化产业就是走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文化产业,是以互联网作为平台或者是在这个平台上发生的文化产业的交易,它颠覆了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

  “互联网文化产业可以集聚,以前叫高新技术园,今后可以形成互联网文化产业园,在互联网文化产业园里,可以搞创业、创投和创投辅导。”陈少峰说,这种结合把我们通常所说的创客、创业融合,还有创业投资全部融合在一起。

  陈少峰表示,将来在互联网上应该是有四种平台,要么是规模,规模通常叫大平台或者叫次大平台,比如阿里是个大平台,比如美团是次大平台。还有一种组合平台,大家可以组合在一起又变成一种新的平台,比如互联网文化产业园将来可能是一个平台,微电影基地可能是一个平台。“我把它叫组合及平台,用自己的话说叫封锁经营。”陈少峰还预测,五年之后,中国的电商零售交易大概有8万亿,互联网文化产业形成的交易将占据半壁江山。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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